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中药饮片询价项目
二、询价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业务功能及参数
见附件1
四、报价材料组成
(一)报价商资质要求
1.报价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报价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4.药品经销商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5.报价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应有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报价材料
1、报价表自拟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提交。
*报价商需现场带样品。
五、报价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四个角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院方将予以拒收。
邮寄或送至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邮政编码:014030
六、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17:30
七、议价时间
报价公司于2024年7月5日15:00在包头市第四医院四楼小会议室进行询价
联系人:陈贵斌 田志梅
联系方式:0472-310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