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表独家药品因省标中记载的规格未被正确识别,导致与其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划入同一标的,核算中标结果时只显示一个中标规格,即下表:
公告的招标目录为1.125g和2.25g,考虑到不同年龄人群用药,经核实,下表2.25g药品现纳入中标结果。
二、第六包中中标的药品氮卓斯汀气雾剂,与第六包中的药品氮卓斯汀喷雾剂分属不同标的,公示的招标目录为气雾剂和喷雾剂二个剂型(因为给药途径不同:口腔给药和鼻腔给药)。经核实,下表药品纳入中标结果。
三、第八包中药品克拉霉素分散片、第九包中药品七氟烷气雾剂因省标中价格进行了调整,导致价格与评分平台中记录的价格不符,故对以上两个品种的价格分重新进行了计算,中标结果调整如下:
四、第八包中药品头孢克肟咀嚼片(见下表),因生产该药品的所有生产企业都集中在辽宁协生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申报,经核实,按招标文件第十条规定“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的药品的全部生产企业都集中在同一配送企业申报该药品品规时,则此品规将做废标处理。(本条规则不适用于独家药品)”取消该品种的中标资格。
五、第三包中药品麝香保心丸(见下表),因配送企业申请放弃该药品中标资质,故取消辽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该药品的中标资格。
六、经专家核实,第1包地特胰岛素等10种药品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层次(原研药品),中标结果调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