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2013年关于配送企业上缴履约保证金及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16日 所属项目: 2013年辽宁省鞍山市公立医院院标 各配送企业:
根据《鞍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第二次药品采购项目文件》的要求,中标的配送企业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中标目录结果后,需向鞍山市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结算中心上缴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书》。相关内容详见《第二次药品采购项目文件》(具体缴纳金额见附表1)。中标企业应在7月19日下午3点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汇入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指定的开户行及帐号中,该履约保证金应以中标的配送企业单位名称上缴,不收取现金及转帐支票。汇款后配送企业持加盖银行业务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到鞍山市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结算中心208室,领取收款收据。中标配送企业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013年6月13日公示的《鞍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第二次药品采购项目文件》中下载《三方合作协议书》;中标配送企业需对每家公立医院制作4份《三方合作协议书》(18家公立医院名称见附表2),每家中标配送企业制作《三方合作协议书》合计72份,加盖配送企业单位公章于2013年7月22日-23日凭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和中标通知书与鞍山市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结算中心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书》。
单位名称:鞍山市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结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鞍山分行
帐号:302562900205
缴纳履约保证金联系人:仉玉
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书》联系人:张守华、张楠
联系电话:0412-6456013
附表1:第二次招标配送商履约保证金明细(注意看附表中的说明)
附表2:采购主体名单
附件3:鞍山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外欠款证明
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