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相关规定和我省药品交易工作安排,现将各有关企业在省交易平台申报的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申报的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前全国最低5省(区、市)中标(挂网)价格。
二、公示和维护时间
维护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
三、查看方式
请企业使用数据证书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及申投诉管理-数据源公示项目”查看。
四、申(投)诉
(一)本次申报的数据要求填报我省报名生效产品的有效中标(挂网)价格和未报名但外省正在执行的有效中标(挂网)价格,请企业认真检查,如公示的本企业价格信息有误或属漏报价格的,请有关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药品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2018年11月6日前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
(二)如对公示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企业被授权人于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下午17:00时前持身份证原件将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投)诉材料(见附件)和价格证明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