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将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疫苗品种)委托给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疫苗干线运输企业)进行干线运输。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8月27日至2019年05月31日。委托配送信息已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9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接收疫苗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通过干线运输至浙江省的信息。我局将上述信息向社会公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