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荣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等信息。
1、企业情况:宁波荣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将所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委托给广西南宁康华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和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07月0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配送及区域仓储情况:区域储存地址为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B2栋20号1楼、B2栋15号1楼、B2栋15号2楼。运输车牌号为桂A.G151C、桂A.A378F。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