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实施意见》(义医保【2019】25号)和《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义医保【2019】26号)文件精神,按照《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义药采【2019】1号)规定,经确定药品采购目录、发布药品采购公告、药品生产企业书面报价、公开开标和组织专家审核等流程,现对初审符合价格谈判规定的第一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年后,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再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01月24日至2020年02月5日。
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义乌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部门:义乌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566797892(赵女士)
13566790215(王先生)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附件: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目录(第一批)
义乌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