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配送企业: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督,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保证临床用药,根据《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实施方案》,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决定建立药品网上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成立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药剂、信息(计算机中心)、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并责成专人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
二、各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设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本院的药品采购目录和每个品种配送企业情况,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 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配送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设施,及时浏览医疗机构发送的电子订单,根据电子订单的需求按照配送时限承诺,保质保量,做好各项配送服务工作,并且如实在药品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填写医疗机构的付款情况。
四、凡我省挂网药品必须全部通过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规定的药品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随意改变采购渠道。
五、药品网上采购工作目标: 2007年6月15日前,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具备药品网上采购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网上采购;2007年7月底,全省政府举办的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网上采购。
六、培训安排
我省药品网上交易平台运营由山西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委托该公司对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省、市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相关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领导,做好规划,使药品网上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 药品 采购 监管 通知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胡苏平副省长
抄送: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办公室 2007年 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