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2016年甘肃省重点监控药品经采购公告、企业报名、资料维护、资格审核、拟挂网结果公示、申诉质疑、企业价格及价格控制限确认等环节,其限价挂网结果已在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公布。为做好重点监控药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交易规则(试行)》,通过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http://yp.gsggzyjy.cn/)进行网上议价、采购和使用。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应尽快确定配送企业并建立好配送关系,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有效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对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反映。
联系电话:0931-4818123 4818100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