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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09年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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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04日 所属项目: 2009年甘肃省标,2011年甘肃省非基药(抗生素...

甘药采函〔2012〕10号



各市州卫生局、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加快网上采购实施步伐,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正确网上采购,现对网上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采购

     (一)网上采购时间和次数

     根据《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甘发改社会﹝2011﹞854号)的有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的次数每月不超过两次。为引导各地严格按实施方案规范采购,有效提高采购率和配送率,现对各市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时间做统一安排(见表1),希望各市州、各县区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采购的计划性,提高预算采购水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采购。

     同时,为确保以上制度落到实处,采购平台将对基本药物采购时间和次数进行限定,对不按规定采购或超次数采购的,系统将自动锁定,导致其网上采购订单无效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责任。

     同时,为让各医疗机构有充足的时间适应和准备,本采购时间安排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表1: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时间安排

201261日起实行)

序号

市州

每月第一次采购时间

每月第二次采购时间

药款集中结算支付日

1

酒泉市

1

15

每月3日前

2

嘉峪关市

2

16

每月4日前

3

金昌市

3

17

每月5日前

4

张掖市

4

18

每月6日前

5

武威市

5

19

每月7日前

6

兰州市

6

20

每月8日前

7

白银市

7

21

每月9日前

8

临夏回族自治州

8

22

每月10日前

9

甘南藏族自治州

9

23

每月11日前

10

定西市

10

24

每月12日前

11

天水市

11

25

每月13日前

12

陇南市

12

26

每月14日前

13

平凉市

13

27

每月15日前

14

庆阳市

14

28

每月16日前

备注

采购日及结算日调整:如遇采购日、结算日为周六、周日,则提前至周五完成网上采购、结算。如遇春节、国庆等长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4天完成网上采购、结算。急救药品除外。

     (二)进一步明确中标企业配送责任

     1.中标企业是药品供应配送第一责任人,承担药品配送供应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配送企业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确定。

     对配送企业不按规定配送药品的,中标企业可视情况向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直接更换配送企业。

     2.中标企业及其委托的配送企业,须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及时足量地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一个网上采购订单,中标企业及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应按规定保质保量及时供货。不论采购规模大小、地理位置远近,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中标企业及其委托的配送企业要根据实际配送情况,及时做好网上采购订单确认、发货、退换货处理等工作,督促采购单位按实际配送数量如实填报网上配送、入库信息,确保实际采购配送情况和网上配送信息相一致。

     (三)建立定期药品配送通报制度

     为有效落实基本药物配送,建立公开、透明的基本药物配送管理机制,省卫生厅、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将继续对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进度进行定期通报,对药品配送指标排名靠后的中标企业将视情况进行警告、记不良记录,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其他入围商务标的企业顺序递补中标。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将列入甘肃卫生重点工作排名并在厅网站进行通报。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集中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和沟通,做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是省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其网址为(http://61.178.83.52/CMSweb/HomePage/default.aspx),授权发布各类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和政策资讯。有三大模块:招投标、交易、监管三个子系统。主要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提供服务,同时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网上监管服务。

     (一)交易系统

     1.  甘肃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基药采购平台”,网址http://61.178.83.57:802/UserLogin.aspx),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  甘肃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非基药采购平台”,网址http://61.178.83.57/UserLogin.aspx),为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除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提供网上交易服务。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非基药采购平台目前不对基层医疗机构开放。

     3.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正在筹划建设中,目前还不能实现网上采购交易,按已公布的中标结果网下采购。

     (二)监管系统

     1.  甘肃省基本药物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药监管系统”,网址http://61.178.83.57:802/JG/login.aspx),为全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监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基药采购情况提供服务。

     2.  甘肃省非基本药物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非基药监管系统”,网址http://61.178.83.57/JG/login.aspx),为全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监管辖区内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情况提供服务。

     3.  监管系统按行政区划设置监管区域,不同级别的监管内容和操作界面完全相同,只是监管范围大小的不同,每一监管用户只能查看本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情况。

     (三)用户名申请和密码管理

     1.  医疗卫生机构用户名

     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可向省卫生厅或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市州或县区为单位统一申请,领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医疗卫生机构凭分配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采购平台进行网上药品采购交易。

     2.  监管机构用户名

     由各市州、县区卫生局统一向卫生厅或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本辖区监管账户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监管平台,即可查看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情况。

     3.  关于用户名和密码

     因平台建设需要,目前的药品交易和监管系统,均按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分开设置。为方便交易、监管,所有用户只分配一个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用户可根据使用需要,为其不同使用者设置子用户账号。

     监管用户。因大部分市州或县区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管理分属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同一用户名在某一监管系统修改后的密码,仅限本系统登陆,并不在另一系统自动关联修改后的密码。

     医疗机构用户。为方便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同一医疗机构用户名和密码将在基药和非基药交易系统自动关联,即医疗卫生机构登陆任何一个系统修改密码,修改后的密码将同时在两个交易系统生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外)。

     4.  密码重置

     目前存在部分医疗机构、监管用户经常电话申诉密码重置,为保障交易各方利益,对所有申诉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密码重置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药品集中采购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及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实施药品网上采购是集中采购的核心环节,是对医疗卫生机构原有采购模式的重大变革,是实现药品采购公开、透明的必由之路。对于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药品价格,规范临床用药、实施网上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级管理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甘肃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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