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勘误的通知 信息来源: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6日 所属项目: 2009年甘肃省标,2011年甘肃省非基药(抗生素... 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甘卫药政发〔2015〕282号)和《关于填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的通知》(甘卫便函〔2015〕46号)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上报了2015年1~8月采购药品价格信息共计40余万条。经初步筛查,发现部分上报数据错误率较高。根据医疗机构对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原则,现对所有上报数据预公布(预公布地址附后),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勘误错误信息。勘误时间截止后,将向社会公布所有上报药品采购价格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参加网上采购的1997家医疗机构, 1~7月累计完成数据上报1433家,未上报单位564家;8月份数据已上报单位1113家,未上报单位884家。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甘卫药政发〔2014〕521号),省卫生计生委对1~7月份未上报单位(见附件1)予以通报批评1次,扣减平台积分2分。8月份未上报单位经10月统计后,将被自动扣减平台积分,今后以此类推,不再另行通知。
二、勘误内容
经对医疗机构所填报数据进行分析,价格信息明显不合理的包含以下2种,医疗机构要重点予以核查:
(一)小数点误输入为0。
如:8月份上报数据中,0.5g注射用甲磺酸去铁胺(冻干粉针,支),某市人民医院填报的销售价格为650205元。100mg注射用血栓通(冻干粉针,支),某中心卫生院填报的销售价格为24043元。
(二)包装单位不符。
价格信息只有在包装单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对比。采购平台药品价格所对应的包装单位应以“规格”乘以“转换系数”为准。部分医疗机构在填报信息时对采购平台默认包装单位未充分重视或理解有歧义,导致一瓶药品的价格填为一粒的价格,或1支填为1盒的价格,致价格差异较大。如:2ml:0.1g维生素B6注射液(玻璃安瓿瓶,支(盒)),转换系数为10,应为1盒10支的价格,部分医疗机构填报销售价为0.19元,为1支的价格。
三、勘误方法
请医疗机构登陆药品采购平台价格上报系统,对本单位已上报价格数据直接进行修改,或选择撤回修改正确后重新上报。
鉴于首次填报,且考虑部分医疗机构尚未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将1~8月药品价格信息上报及勘误时间延长至9月30日止。
四、上报补充规定
为避免节假日影响价格填报,今后每月价格信息填报日期为次月首5个工作日。价格勘误时间为价格填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每月下旬公布上月价格信息数据。
为确保每月上报信息均包含所有需公开价格的药品,各医疗机构每月价格信息填报数据应包含本医疗机构当前使用的应上报的所有药品信息,当月发生采购的填报具体采购数量,没有发生采购的填报数量为0。
价格信息公开预公布地址:
1、甘肃省医疗机构价格公开查询: http://202.100.92.51:8888/bdcp/drug_show.jsp 2、甘肃省医疗机构价格公开按医院查询: http://202.100.92.51:8888/bdcp/hos_show.jsp
附件1 价格信息公开数据上报---(1~7月份)未上报医疗机构名单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抄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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