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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填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的通知

所属项目:2009年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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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0日 所属项目: 2009年甘肃省标,2011年甘肃省非基药(抗生素...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属各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为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根据省卫计委印发的《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办法》,现将公开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一)凡参加网上采购的省属医疗机构及各市州辖区内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全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政府举办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需公开本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信息。

(二)需公开价格信息的药品包含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包含网上采购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和备案采购药品等,不含中药饮片)

二、公开方式

(一)各医疗机构对所需公开的药品价格信息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公示”栏目内自行填报和维护,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卫计委网站、甘肃政府服务网等相关链接向社会公开。

(二)医疗机构依据HIS系统数据如实填报及维护本单位药品价格公开信息,对信息的准确和真实负全部责任。

(三)根据医疗机构所填报的药品价格信息情况,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动统计药品在省内医疗机构实际销售的最高和最低价格及相关医疗机构名单,并通过相关链接供公众查询。医疗机构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登陆后可查询其他医疗机构相关药品采购价格信息。

三、数据填报及维护

(一)填报内容

医疗机构所填报药品信息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转换系数(包装数量)、包装单位、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数量、中标(入围)价格、采购价格、销售价格、HIS编码、省药采平台编码或国家标准信息编码。

(二)填报方式

所有填报信息必须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02.100.81.117)药品采购信息上报系统完成。为方便医疗机构,支持以下集中类型填报方式。

1.  手工填报

通过省级采购平台采购数据上报系统,逐条手动添加药品信息,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销售价格等数据后提交上报。此类型上报所需时间长,效率低,仅针对医疗机构无HIS系统、HIS系统无法导出药品采购数据或医疗机构采购量极少或补充数据的情况下使用。

2.  Excel导入数据

将医疗机构HIS中的采购记录以采购平台上指定格式制作成Excel文件,导入到价格公开系统中,核对数据后上报。此方式需要标准数据转码(详见“首次填报应做编码对应或转码工作)。

3.  快速导入

将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上的采购单信息,按照指定的时间段导入到价格公开系统中,核对数据后上报。此方法仅上报了网上采购部分的采购信息,对网下采购的需手工逐一添加后再统一上报。

4.  复制导入

按月为单位,选择医疗机构在价格公开系统上报过的数据,直接拷贝到需要上报数据的月份中,核对数据后上报。此方法仅适合每月固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的药品,如数量或价格变化必须手动调整后上报。

以上4种方式可根据需要使用,具体上报方式详见《数据上报操作手册》(《数据上报操作手册》自采购平台系统菜单“价格公开”栏内下载)。

首次填报应做编码对应或转码工作。即对HIS系统导出的药品数据按品规对应(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包材、生产企业均相同)后录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信息上报栏的数据关联维护界面,省药采平台没有的品规查询国家标准编码录入。首次填报并上传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自动默认对应,以后填报同一HIS编码药品不需再次输入平台编码。

为鼓励医疗机构药品数据标准化,建议修改医院HIS药品编码,按照国家药品编码标准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识别码,对医院HIS系统采购药品编码进行对应规范标注。

以上两者均要注意确保药品编码的唯一性。

(三)数据维护

医疗机构可查询和维护本单位所填报信息,对当月填报错误数据进行更正。

(四)填报时间

每月填报一次,逐月填报。如药品采购价格信息无变化,则填报每月变化的采购量。

每月5日前对上月(上月1日至31日)发生的采购信息进行更新填报,数据信息自动累计并显示最新信息。

首次填报请各医疗机构于7月31日前完成,所填报内容包含医疗机构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采购使用的所有药品信息。

(五)填报要求

1、医疗机构要派专人负责药品价格信息维护工作。按照HIS系统出入库信息,如实维护采购药品数量、价格等信息,不得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虚报其采购药品信息。

2、采取分批填报公示。第一批(第一次)先填报基本药物价格信息;第二批(第二次)除基本药物信息更新外填报非基本药物价格信息;第三批(第三次)除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更新信息外,同时填报直接挂网、备案采购等价格信息。

3、医疗机构未按时、如实、准确上报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责成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因虚假上报导致第三方损失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其责任。

4、各医疗机构上报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省卫生计生委和公共资源交易局还将适时举办视频培训班进一步指导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有关部门。

四、其他要求

为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和完成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国家卫计委近期下发了全国通用的药品编码目录,对所有批准上市的药品编制了唯一识别码,现随文下发,各级医疗机构要尽快联系本单位HIS维护商对HIS系统内药品进行编码标准化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开展药品价格信息上报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咨询电话:甘肃万维公司技术服务电话:(0931)8558793

    省卫计委联系电话:(0931)4818227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系电话:(0931)2909269

 

附件1:数据上报操作手册(采购平台系统菜单“价格公开”栏内下载)

附件2:国家编码(采购平台系统菜单“价格公开”栏内下载)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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