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工业独立核算企业排名前50家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05日 所属项目: 2009年甘肃省标 各投标企业:
鉴于2008年度《中国医药统计年报》至今尚未正式公布,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国医药工业独立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前50家企业做如下规定。
1. 排名前50家企业以2007年度《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公布的数据为准。如2008年度《中国医药统计年报》能在11月10前正式发布,将以两年数据合并认定,对两年中排名前50家企业,全部纳入。
2. 排名前50家企业认定分三大类,第一类化学药品、第二类生物生化制品、第三类中成药。均按独立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
3. 排名前50家企业严格按工业和信息化部2007、2008年度《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排序为准,不剔除,不增补。
4. 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均以全资子公司为认定依据。全资子公司除需提供集团公司的证明,还需提供所注册工商管理部门的资金来源证明。
请入围排名前50家企业按以上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对未按规定提交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将对其资格不予认定。
附件:化学药品、生物生化制品、中成药排名前50家企业名单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