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基本药物品种中标企业尚未建立配送关系的处理意见
信息来源: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7日 所属项目: 2009年甘肃省标,2011年甘肃省非基药(抗生素...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基本药物品种中标企业尚未建立配送关系情况的通报》(甘药采函〔2015〕2号)的要求,截至7月28日18:00公示期满,省卫生计生委共接收到33家企业55个品规的申诉材料,未收到投诉材料。经对各申诉材料进一步审核,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尚未建立配送关系的66家企业95个品规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甘卫药政发﹝2014﹞521号)等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鉴于建立配送的保障供应责任在药品中标企业,因此,本次处罚主要针对中标企业,对2个以上中标品规不做重复处罚。
二、对66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取消涉及的81个品规挂网资格,将相应处罚纳入企业积分和诚信档案管理之中。
三、对13个前期已申请撤废的品规(企业),移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断血流滴丸,经核实该品规为同一规格的两种不同标示方法,属品种重复,企业撤回。
五、2014年中标品规被取消挂网资格或废标后,允许相应入围企业按顺序递补。递补申请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受理。
未建立配送关系处理意见一览表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