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甘肃兰药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左旋利巴韦林注射液”属于四川省2005年第3批上网采购品种,该公司在向医疗机构供货时,实际提供的药品是“利巴韦林注射液”,商品名为“左旋”。 经核查,该品规在申报时提供的生产批件、说明书及省物价的价格公示中通用名均为“左旋利巴韦林注射液”。我办要求企业重新提供该药品资质原件,企业申明原申报时的批件原件已作废收回,2005年9月国家药监局对该药品发放了补充申请批件,通用名为“利巴韦林”,商品名为“左旋”,因企业破产、企业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新补充批件的原件遗失,新旧批件均无法提供。 根据以上情况,甘肃兰药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反了《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上网。经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仲裁小组裁定,并报省药品集中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对该公司进行了不良记录公示。 目前,公示期已结束,该公司对不良记录公示无任何异议,并且未提供任何新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经省药品集中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按《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做出处理:取消该企业产品的上网资格,省药品招标机构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其上网申请,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 请各市州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时将本公告转发所属医疗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停止采购甘肃兰药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网药品品种目录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