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将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并将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起。
二、谈判次序:三组同时进行,每组谈判先后次序按公布的入围产品顺序进行。
三、谈判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四、每家企业谈判人员不得超过2人,被授权人必须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每个产品谈判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未按时到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或价格谈判。
附件1: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
附件2: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分组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