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共同体成员单位、生产企业:
经专家遴选、评定,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已经产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