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本市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工作安排,我市已对第三批国家集采范围非本市中选药品进行了价格联动,并统一申报了承诺供应价(以下简称承诺价),现将承诺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看公布承诺价各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可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入“通知公告-承诺价申报公示-集中承诺价申报公示”菜单,对相关产品的承诺价进行查看。
二、医疗机构遴选采购新的承诺价将于11月14日在平台进行统一更新并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及时查看公布承诺价结果,关注采购平台推送产品价格信息变化和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遴选更新本院产品和价格信息。购销双方应及时做好倒票换货工作,严格网上采购,按时调价销售。未申报承诺价或申报承诺价为“0”的产品,自执行之日将转为“待谈判”,医疗机构须按原有流程和相关企业开展“一对一”谈判采购,非本市中选药品谈判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平台提供的谈判参考价。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