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保证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短缺药品的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召开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品配送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8月5日(星期二)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卫生厅11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讨论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品配送方式。
四、参加人员
(一)10家短缺药品邀请招标药品生产企业代表各1名(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二)10家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负责人各1名(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三)各地(州、市)卫生局负责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
(四)10家乡镇卫生院院长;
(五)卫生厅医政医管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各1名。
(六)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1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准时派员参加会议,并于7月30日13:00时前将参会代表名单加盖公章后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请自备会议用具。
联 系 人:付丽红 杨 静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0991-8560051(传真)
附 件: 参会人员回执.doc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