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9〕13号)和《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新卫医采发〔2014〕2号)的规定,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公布《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品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短缺药品目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短缺药品目录》执行期为2014年9月23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第二批《短缺药品目录》挂网企业是在2012年7月1日-2014年7月1日期间网上(包括基本药物)药品集中采购配送金额最大的药品生产企业。
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可登录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点击“结果公示”查看《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品采购目录》。
联 系 人:付丽红 杨静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网 址:www.xjypcg.gov.cn
附件:第二批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品采购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