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文件》(以下简称“采购工作文件”)规定,我区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已开始,现将企业报名、维护信息、递交资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领取用户名
(一)企业已领取用户名的,不需重复领取。未领取用户名的药品生产企业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盖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领取。
(二)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日14:00—22日下午19:00点。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办公室。
二、企业维护信息
(一)操作步骤
领取用户名的药品生产企业,请登录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按以下步骤维护信息:
第一步:点击网页“基本药物”项下“资审报价平台”,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第二步:点击系统根目录“企业信息”项下“企业信息”,进入“企业信息”和“企业赋分信息”界面,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提交;
第三步:点击系统根目录“产品信息”项下“新增产品”,查询到品种后,点击最右面“添加此产品”,进入“产品信息维护”界面,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提交;
第四步:点击“导出已提交产品”导出EXCEL表打印。
(二)维护时间:2011年9月14—24日下午19:00点。
(三)系统网址:www.xjypcg.gov.cn
三、企业递交资料
药品生产企业维护信息并提交后,请按“采购工作文件”附件要求递交纸质资料。
(一)递交时间:2011年9月14—28日下午19:00。
(二)递交地点: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办公室。
以上内容药品生产企业如有疑问请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991-8560051、8521731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自治区卫生厅1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