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的专利药品资质由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请相关企业提供专利药品的有效证明材料到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办理审核证明。
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若企业委托他人(如当地代理商办理),则需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中的第1、2项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特别说明:只针对国内专利和国外在我国申请的专利。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内蒙古科技大厦B座407室
联系电话:0471-6280773
联 系 人:郭卫峰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