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即将进入价格谈判阶段。为使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家生产企业限2人参加价格谈判,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2、参加价格谈判的2名人员必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等到场,核实后再进行价格谈判。
3、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写明被授权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授权的内容必须写明:“被授权人全权代表本企业进行药品的价格谈判工作”(法人代表授权书样本见附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与谈判人员证件不符,取消被授权人价格谈判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负责。
请各生产企业按以上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安排,价格谈判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请随时查看网上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全权代表本企业进行药品的价格谈判工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