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2年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目录增补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公布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并开展企业维护相关信息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增补目录
(一)公布增补目录内容包括序号、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生产企业,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布的结果为医疗机构及各地(州、市)卫生局申请的原始信息。若企业药品信息有误,请向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递交产品信息纠正的报告。
二、企业维护产品信息
(一)凡附件中所列的药品生产企业有用户名,在规定时间内维护本企业产品信息。
(二)凡附件中所列新的药品生产企业(在新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未领取过用户名的),持以下材料领取企业用户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维护本企业相关信息。
1.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
(三)维护信息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首页“非基本药物”项下“资审报价平台”,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第二步:点击系统根目录“企业信息”项下“企业信息”,进入“维护企业信息”界面,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提交;
第三步:点击系统根目录“产品信息”项下“本企业的产品”,再点击各产品“流水号”,进入“产品信息维护”界面,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提交;
企业维护相关信息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系统网址:www.xjypcg.gov.cn
联系人:刘毅 付丽红 陈蕾
联系电话:0991—8521731、8560051
附件1:2012年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
新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