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本市国采第三批重新集采品种到期接续有关工作安排,现对企业申报的药品基本信息、价格信息等进行公示并接受质疑,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3日10时至16日10时。
二、公示查看方式
企业可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带量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公示”,查看公示内容,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企业申报信息公示及质疑操作手册》。
技术支持:010-63359338/63359686/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