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2年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企业资料审核工作已结束。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公布资料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并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确认增补药品采购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增补目录
(一)公布增补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序号、流水号、通用名、剂型、规格、转换系数、单位、质量层次、药品生产企业,结果详见附件1。
(二)若公布的结果中企业药品信息有误,请向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递交产品信息纠正的申请。
二、企业确认药品采购价
(一)附件1中所列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派一名工作人员持法人授权书(见附件2)到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查看并确认增补药品采购价。
(二)药品采购价确认时间:为2月27日-3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李凯 苏雅莉
联系电话:0991—8521731、8560051
附件:
1. 2012年资料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xls
2. 法人授权书.doc
新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