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我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将于2012年1月起正式执行。为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对全区128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自治区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交易系统用户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5家,乡镇卫生院868家,牧业医院45家,国营农牧场卫生院240家。
请各地(州、市)卫生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及时从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获取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并立即发至本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保证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正常运行。
联系人:刘 毅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网址:www.xjypcg.gov.cn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xls
(分地州,请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首页公告通知中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