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共同体单位,各生产企业: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报名已结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现将资质合格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资质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