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经销商:
根根据《2008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赣药招办字[2008]13号)的规定,我省2008年度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中标药品目录已公布,现将执行中标结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目录
中标药品目录包括限价竞价中标药品目录、不限价不竞价中标药品目录,请各单位登录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查看。
二、实施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全省332家政府举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三、时间安排
(一)生产商必须按要求在省直及每个设区市选择1-3个经销商对每个中标药品品规进行配送,选择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23日;同时与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签订药品中标合同(详见附件1),签订时间为2008年11月19-24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二)经销商必须对生产商选择委托配送的药品品规进行确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生产商的选择,可在网上进行否决,生产商可选择委托其它经销商,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23日;同时经销商与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分别签订药品配送合同(详见附件2)、药品购销合同(详见附件3),签订时间分别为2008年11月19日-24日和2008年11月19日-29日。
(三)医疗机构遴选中标药品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28日;药品过渡期时间为2008年11月24日-12月8日。过渡期结束后从12月9日起,对所有中标品种实行网上采购。中标药品执行时间为2008年11月24日-2009年11月24日,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四、配送要求
(一)不论医疗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药品数量和金额多少,生产商均应按中标药品合同及时提供合格药品。
(二)不论医疗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药品数量和金额多少,经销商均应按药品购销合同及时配送合格药品,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五、监督管理
网上药品采购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各级监督机构根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辖区内网上采购、货款返还、药品配送、采购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查处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省药品招标采购监督小组将定期组织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
1、2008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合同
2、2008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配送合同
3、2008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购销合同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