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经销商:
鉴于今年是首次开展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部分生产商和经销商因不熟悉操作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研究,决定给予未签订药品中标合同的生产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未签订中标药品配送合同的经销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补签合同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签合同时间:2008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17:30。
二、补签合同地点: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大楼13楼)。
三、注意事项
(一)合同格式见附件:生产商下载并打印《中标合同》及附表(附件3)一式二份,加盖单位鲜章;经销商下载并打印《配送合同》及附表(附件4)一式二份,加盖单位鲜章;
(二)被授权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一式二份、中标品规信息服务费的银行缴费凭证(见附件5);
(三)生产商和经销商在补签合同规定时间内仍不签订合同,而又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取消该品规本次药品招标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接受该生产商生产的所有产品在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申请;如擅自废标的,将列入不良记录。以上情况均在网上公布。
附件:1、未签订药品中标合同的生产商名单.xls
2、未签订中标药品配送合同的经销商名单.xls
3、中标合同.rar
4、配送合同.rar
5、关于缴纳信息服务费的具体事项.doc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