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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全省医疗机构执行2008年度网上药品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08年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

发布时间: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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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全省医疗机构执行2008年度网上药品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18日 所属项目: 2008年江西省标


各设区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2008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赣药招办字[2008]13号)的规定,我省2008年度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目录已公布,现将执行中标结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药品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当好参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做好网上药品采购工作。
二、全省332家政府举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全部实行网上药品采购(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网上药品采购工作。
(一)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必须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中标目录中的药品,不允许自行采购或采购非中标药品,遴选药品时必须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行选择。
(二)严格执行采购时间
1、各医疗机构遴选中标药品以及与经销商签订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28日;
2、药品过渡期时间为:2008年11月24日-12月8日;
3、中标药品执行时间为:2008年11月24日-2009年11月24日,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步调,过渡期结束后从12月9日起,对所有中标品规实行网上采购,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不得以地方招标、库存量大等原因有意拖延全省网上药品采购执行时间。
(三)严格执行采购价格。必须将中标价作为网上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可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定实际药品采购价,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作价政策,切实把药品降价的好处让利于患者。
(四)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必须按购销合同采购中标药品,不得另设附加条件,在货到之日起90日内支付货款。
(五)必须配备专用互联网电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具体工作。
三、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网上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供应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的监管,其中省级监督机构每年要开展2次以上督查,市级监督机构要开展4次以上督查,县级监督机构要开展6次以上督查。要坚决查处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网上药品采购顺利进行。

附件:

参加2008年度江西省
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名单

一、省直医疗机构(12家):
1、江西省人民医院  2、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4、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5、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6、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7、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8、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  9、江西省肿瘤医院  10、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11、江西省儿童医院  12、江西省胸科医院
二、南昌市医疗机构(34家)
(一)市直医疗机构(9家)
1、南昌市第一医院  2、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南昌市第三医院  4、南昌市第九医院  5、江西省精神病院  6、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7、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8、南昌市男科医院  9、南昌市妇幼保健所
(二)县、区级医疗机构(25家)
1、南昌县人民医院  2、南昌县中医院  3、南昌县妇幼保健院  4、南昌县血吸虫病防治所  5、新建县人民医院  6、新建县中医医院  7、新建县妇幼保健所  8、进贤县人民医院  9、进贤县中医院  10、进贤县妇幼保健所  11、进贤县皮肤病医院  12、进贤县康复医院  13、进贤县红十字医院  14、安义县人民医院  15、安义县中医院  16、安义县妇幼保健所  17、南昌市第八医院  18、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  19、东湖区妇幼保健所  20、南昌市第七医院  21、西湖区妇幼保健院  22、南昌市第十医院  23、青山湖区妇幼保健所  24、南昌市第四医院  25、湾里区妇幼保健所
三、九江市医疗机构(39家)
(一)市直医疗机构(8家)
1、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3、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4、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5、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6、九江市中医院  7、九江石化医院  8、九江市急救中心
(二)县、区级医疗机构(31家)
1、九江县人民医院  2、九江县中医院  3、九江县保健院  4、修水县人民医院  5、修水县中医院  6、修水县保健院  7、武宁县人民医院   8、武宁县中医院  9、武宁县保健院  10、瑞昌市人民医院  11、瑞昌市中医院  12、瑞昌市保健院  13、永修县人民医院  14、永修县中医院  15、德安县人民医院  16、德安县中医院  17、德安县保健院  18、星子县人民医院  19、星子县中医院  20、湖口县人民医院  21、湖口县中医院  22、湖口县保健院  23、都昌县人民医院  24、都昌县中医院  25、都昌县保健院  26、彭泽县人民医院  27、彭泽县中医院  28、庐山区人民医院  29、共青开发区人民医院  30、浔阳区人民医院  31、庐山人民医院
四、景德镇市医疗机构(22家)
(一)市直医疗机构(10家)
1、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  3、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  4、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  5、景德镇市中医院  6、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7、景德镇市结核病防治所  8、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9、景德镇市疾控中心临床部  10、景德镇市牙病防治所
(二)县、区级医疗机构(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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